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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办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2/10/10 11:03:50 阅读:779

1、负责组织学生进行爱国爱校教育、安全教育、法制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
2、负责学生晨练、宿舍卫生、晚自习等日常管理工作,组织迎新、军训、入学教育、就业、考研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。

3、负责学生干部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,辅导员(班主任)、兼职辅导员的考核工作。

4、制定学院学生工作计划,撰写学生工作报告、总结,收集上报学生工作先进事迹材料。

5、特殊学生群体的分类指导工作;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;加强防诈骗教育和疫情防控教育,负责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。

6、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;负责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的评选工作;负责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以及先进集体和文明宿舍等评选、推荐工作。

7、负责困难生资格的认定及复议,学生补助、助学贷款的审核及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。

8、关注并预防学生心理障碍和疾病,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。

9、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政策,在全院学生中开展疫情防控教育,筑牢疫情防控防线。

10、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其他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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